校(院)荣膺全国文明校园
发布日期:2025-05-25

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校(院)被授予全国文明校园称号。这一荣誉是对校(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高度肯定,也是全体师生医护员工共同努力的成果。

近年来,校(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指标体系》“六个好”标准,坚持“党的建设领航方向、思政教育培根铸魂、文化传承启智润心”工作思路,以校(院)百年医脉传承中形成的“追求卓越,自强不息”共同价值取向为引领,统筹谋划、全员发动,推动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有力有序、扎实推进,师生文明素养不断提高,为校(院)高质量发展和“双一流”创建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

校(院)将以获评全国文明校园为新起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科教融合办学的特色和优势,深入挖掘“大学+科研院所+附属医院”的育人资源,着力培养厚植家国情怀、可担时代重任的新时代大学生,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贡献山一大力量!


供稿:宣传部   通讯员:崔元胜  杨鑫   责任编辑:姜珊   审核:刘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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