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学位评定会,对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泰山医学院学位授予条例》要求,申请补授相应学位的67名2016届、2017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学位资格进行审查。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王庆宝主持,副主席王鹏程出席会议。
会上,教务处负责同志汇报了该部分毕业生学位补授资格审查情况。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成员对该部分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进行了表决,一致通过授予67名2016届、2017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相应学位。
(供稿:教务处 通讯员:薛卫京 编辑:王承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