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卫计委专家组对我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7-09-18

9月15日,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工作部署及《关于开展2017年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卫科教合作字〔2017〕45号)要求,泰安市卫计委对我校病原微生物学实验室、细胞免疫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专家组一行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等多种方式,对我院备案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组织机构设立、管理制度、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管理、培训、生物安全实验室设备、个人防护用品、菌毒(种)或样本管理、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废弃物的处理等内容等进行了检查。

专家组在反馈中肯定了我校在病原生物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对我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基础建设和实验人员认真的工作态度给予了肯定。同时,专家组也对实验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反馈。科研处处长李建民表示,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

科研处、基础医学院、生命科学研究中心、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听取了专家反馈。



(供稿:科研处 通讯员:刘帅 编辑:王承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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