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学术组织调整、筹建工作调度会
发布日期:2015-04-29

4月29日,我校召开学术组织调整、筹建工作调度会。党委书记王长松、副院长王庆宝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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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各学院介绍了本单位推荐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调整和组建各自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情况,相关学术组织规程起草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

王庆宝指出,学校高度重视学术组织调整、筹建工作,党委会议专题进行研究,并通过双代会、专题会议等进行部署安排,今天召开调度会,进一步促进了学院间的沟通交流,对进一步提高学术组织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各学院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文件、政策的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后续工作,确保学术组织调整、筹建工作圆满完成。

王长松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指出,从总体来看,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学术组织调整、筹建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周密安排学术组织建设各环节工作,认真建立、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整体工作进展顺利,为做好下一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他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章程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术组织建设。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术组织调整、筹建工作。这是建设科学规范的校院两级治理体系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学校、各院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二是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委员会成员标准条件。要认真制定本学院各学术组织委员会规程,保障学术权力公开公正公平行使;要按照委员条件,推荐学术水平高、学术道德好、讲政治顾大局、关心学校发展、公道正派的教师作为委员候选人。三是各学院要更加主动适应学校二级管理形势,牢固树立“学院办学”理念,充分发挥办学主体作用,推动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

王长松强调,健全和发挥好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的作用,对于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推动学校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有关职能部门、各学院一定要搞好校院两级几个委员会的建设工作,确保各学术组织机构的完善和功能的发挥,确保专家学者在学术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促进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分离,不断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

各学院院长,党委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供稿:党委办公室 通讯员:张延玲 摄影:任纬兵 编辑:任纬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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