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平县委、县政府表彰了党群政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我校驻东平县戴庙镇王维涛、李大明、刘春生等三名第一轮第三批“第一书记”被授予“服务幸福东平 建设创业使者”荣誉称号。
我校三名“第一书记”自驻村以来,按照省委组织部和学校党委的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牢固树立为民思想,大力弘扬务实作风,勇于攻坚克难,舍得出力流汗,努力当好党的政策宣传队,农村党建工作队,脱贫致富服务队,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
(供稿;党委组织部 撰稿:王维涛 编辑:王承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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