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审
发布日期:2015-01-20

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对2014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进行了命名表彰。我校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审,连续十年受省文明委表彰。

多年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建设全过程,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工作体制,健全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方向明确,措施到位,确保了文明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在创建过程中,我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强化理论武装,牢牢把握思想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和领导权,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师生、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大力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文明素质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依托山东高校医德教育研究基地和反腐倡廉理论教育基地扎实开展师德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积极打造志愿服务活动和文化育人品牌,“文化泰医”彰显特色,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在不断提高师生文明素质的同时,营造了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有力促进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来稿:党委宣传部 通讯员:吴立新 编辑:王承柱)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鲁ICP备19027497号-1   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