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对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进行了表彰。我校共有38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15名同学获得省政府奖学金、669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144名同学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此次评选旨在进一步激励普通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为做好本次评选工作,学生工作处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组织各二级学院严格执行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个人申请、班级评议、院部评审小组推荐的程序,在学院和学校范围内两次对获奖学生进行了公示,经学校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我校推荐的候选人均获得奖学金。获奖学生是全校的优秀代表和榜样,他们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既有全国和全省各类科技作品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也有在国家级学术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取得专利者。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分别奖励8000元和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目前,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正在核对学生信息,及时将各项奖学金发放到获奖学生手中。
(供稿:学生工作处 通讯员:宋洪涛 编辑:任纬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