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山东省绿化模范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3-12-24

近日,山东省绿化委员会发文对山东省绿化模范单位进行了表彰,我校榜上有名,这是我校继去年荣获“山东省绿化先进单位”后获得又一殊荣。

此次评选旨在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省共有75个单位获得“山东省绿化模范单位”称号,泰安市包括我校在内有3家单位获此称号,我校也是泰安市唯一获奖学校。

近年来,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校园绿化工作,校园管理办公室根据学校和部门要求,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和校内“环境综合治理”等活动,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实施环境卫生清扫治理、校内湖面清淤改造、地面路面机械平整、修建防火隔离带、整顿老化草坪、移植种植花卉树木、建设绿化健身广场、清理清运校内垃圾等措施,不断提升学校绿化水平,为创建“花园式单位”和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为建设美丽泰医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供稿:校园管理办公室 作者:连海 编辑:任纬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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