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省级“花园式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2-11-13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通报表彰省级“花园式单位”,我校榜上有名,成为2012年度泰安城区唯一获此殊誉的单位。

长期以来,我校高度重视校园绿化和建设工作,并根据校园的布局特点,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将校园景点设置、植物配备、文化建设等有机融合,充分体现校园特色,突出环境育人功能。目前学校绿地率50.06%,绿化覆盖率55.07%,水面占地6.27%,校区内乔灌木计165个种,共52个科,96个属。校园整体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绿化做到了点、线、面结合,景观布设错落有致,河湖环绕,草木繁茂,四季色彩丰富,为师生员工提供了一个优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



(来稿:总务处 通讯员:刘林 编辑:王承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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