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查
发布日期:2012-01-04

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1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对2011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进行了命名表彰。我校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查,连续七年获省文明委表彰。

2011年,在省、市文明委的领导下,我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精神文明创建为龙头,大力加强“三廉”教育和“四德”建设,积极打造志愿服务活动和文化育人品牌,师生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成效显著,营造了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有力促进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来稿:党委宣传部 通讯员:吴立新 编辑:王承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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