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泰安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日期:2011-12-26

12月26日,泰安市召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并隆重表彰了“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琥出席会议并讲话。我校荣获泰安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吴立新被评为“五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受到泰安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表彰。

近年来,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法制教育活动扎实有效,为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我校多年来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工作成效突出,已连续获得“二五”、“三五”、“四五”、“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



(来稿:宣传部 通讯员:杜宝萱 编辑:王承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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