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
发布日期:2018-05-17

5月17日上午,学校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副院长彭春雷主持;中心组成员王庆宝、徐淑凤、刘太来、王鹏程,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会上,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山东省纪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省委、省纪委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纪律,以“钉钉子”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不断抓好作风建设。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彭春雷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全面推进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将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从严管理干部的方方面面。二是着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讲话时强调,“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应该是师德师风。”学校有关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将教师的师德师风作为日常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对学生做到言传身教,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三是将规矩、纪律意识落实到学校管理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做到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要坚持秉公用权,就是要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要依法用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公正公开透明地行使权力;要谨慎用权,就是要做到慎独慎微慎情,不断增强规矩、纪律意识、法治意识,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防线。

 

 

(供稿:党委宣传部   通讯员:吴立新   编辑:王承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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