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党委开展警示教育
发布日期:2024-04-30

4月30日,校(院)党委召开会议,利用同类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班子成员开展警示教育。党委书记刘思金出席会议并讲话,校(院)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警示教育,是党纪学习教育的要求,也是党委加强自身建设,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始终做到明底线、知敬畏、受警醒,保障校(院)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校(院)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要坚守“公仆”意识,强化对权力的敬畏感,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做到秉公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要筑牢底线思维,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为官从政的根本规矩,增强党性观念,坚持党性原则,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教训,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党纪学习教育的新成效,推动校(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供稿:校(院)纪委   通讯员:李启明   责任编辑:姜珊   审核:刘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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