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医院荣获全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先进单位
发布日期:2015-03-21

近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发文表彰2014年全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我院荣获“全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2014年,我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综合治理,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稳步提升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了火灾,减少了火灾危害,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市政府安全委员会和全市人民的一致认可。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为医院发展和患者康复铸就坚实保障。

供稿:宣传科 作者:吕园园 编辑:和树芸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鲁ICP备19027497号-1   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