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1年度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圆满结束
发布日期:2012-01-12

根据泰安市法治办关于组织2011年度普法考试的通知精神,我校于2011年12月30日—2012年1月3日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普法考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考试采用市普法办统一印发的试卷,以各分党委、党总支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集中考场、开卷答题的方式。这次考试以近两年来新修订、颁布的部分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突出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除在外学习的同志外,参考率为99%,成绩全部合格,最高99分,90分以上达98%。

本次考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各各分党委、党总支给予积极协助,考前认真做好了组织、发动工作,确保了考试的顺利进行。通过考试,广大干部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了学法、用法、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了依法治校、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为学校顺利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来稿:党委宣传部 通讯员:吴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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