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团委荣获“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发布日期:2024-05-06

近日,共青团山东省委对2023年涌现出的先进团组织及个人进行评选表彰,校(院)团委荣获“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近年来,在校(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校(院)各级共青团组织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工作原则,聚焦为党育人主责主业,围绕校(院)中心工作,着力加强对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领,深入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青年化阐释,持续构建“医学+”的山一大实践育人工作体系,不断深化团学组织改革,打造了五四青年诗会、青年讲师团、权小益等品牌项目。个人和集体先后荣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高校“活力团支部”等称号,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等媒体对校(院)共青团工作进行了多次报道。

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校(院)各级团组织将按照校(院)“2024·6610作战图”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挺膺担当、擎旗奋进,不断提升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切实为校(院)创建“双一流”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供稿:校(院)团委   通讯员:罗丽   责任编辑:姜珊   审核:刘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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