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学校舆情信息直报队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6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高校意识形态领域舆情事件应对处置能力,确保高校意识形态安全,根据校党委要求,学校决定建立舆情信息直报队伍。特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校设立舆情信息直报点

学校设立舆情信息直报点,由党委宣传部具体负责,统筹调度。主要职责是:(1)重点收集反映高校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教职工、大学生的思想状况及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反应;(2)组织开展有关高校教职工、大学生等群体思想状况的调查研究,并形成专题报告;(3)及时报送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事件等。

二、学校建立舆情报告员队伍

各分党委、党总支向校党委宣传部推荐报送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教职工和大学生基本情况的正式在编人员,担任舆情情报员。主要职责要求是:(1)在校党委宣传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有关部署和要求开展调研;收集报送所在分党委或者党总支师生的思想、学习、心理等与学生工作密切相关的舆情;(2)关注并报送所在分党委或者党总支政治性、突发性、群体性等各类事件,以及师生对校内外重大突发事件的观点看法;(3)社会思潮对学生思想的影响及由此表现出的具有代表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思想动态等;(4)参与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调查问卷、电话访问等舆情调查任务。

三、其他事宜

学校舆情信息直报点、舆情报告员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保障奖惩等工作,将参照《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舆情信息工作部门(单位)管理办法〉〈全省舆情信息工作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宣办法[2015]20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委宣传部舆情信息计分办法〉〈省委宣传部舆情信息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宣办法[2016]4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按照上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6月8日前,将舆情报告员申报表汇总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邮箱:xcb@tsmc.edu.cn;联系人:吴立新;联系电话:6239276。

党委宣传部

2017年6月6日

附件:学校舆情报告员申报表.doc

文件类型: .doc

20e6fd5baa3117208ed024077d11a6ab.doc(28.00 KB)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鲁ICP备19027497号-1   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