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17届毕业生校园卡余额能够安全、方便地发放到学生手中,现就毕业生办理校园卡余额退款及销户业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受理地点:新校区财务处校园卡管理办公室(农行二楼)。
老校区餐厅内充值处。
二、业务受理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7月7日正常工作时间。
三、业务受理细则:
1、校园卡内无余额的同学,不需要办理退款(卡内金额不多的同学,请自行消费完卡内金额)。
2、校园卡内有余额需要退款的同学,请持校园卡及农行卡以班级为单位办理退款;无校园卡需要退款的同学(卡丢失或损坏)请在退款前3天挂失,办理退款(余额退到农行卡内,不付现金)。
四、从2017年7月15日起,系统自动将2017年毕业生校园卡全部注销,所以离校日期到达后,不要再进行充值操作,更不要转给他人使用,以免造成资金损失。注销后的校园卡学校不收回,送毕业生作为毕业留念。
服务电话:6229862
财务处校园卡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