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0

各院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7〕53号)要求,现就我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推荐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的程序进行。我校可推荐候选人1名。

三、报送材料及有关要求请见附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7〕53号),于4月23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人事处信箱(rsc@tsmc.edu.cn)。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7〕53号)(网址:http://www.sdhrss.gov.cn/pages/zxzx/tzgg/60733.html)。

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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