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相关部门:
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课题申报类型
本次课题申报的选题范围参照《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指南》(见附件1)执行,或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旨趣自行确定选题。
课题申报类型包括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课题,其中专项课题包括教育扶贫专项、传统文化教育专项、体育与艺术教育专项、教育招生考试专项、高等教育教学专项(包括:外语教育教学专项、创新创业教育专项)。
二、申报要求
(一)重大招标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课题申请人不具备高级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二)申报重大招标课题的名称须与《选题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选题名称或添加副标题,且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其他类别课题的选题应以《选题指南》为主,申请人亦可自拟课题名称,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鼓励开展反映山东省区域发展需要和符合国家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三、课题经费资助说明
“重大招标课题”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经费特别标注的除外),采取招标方式进行申报。“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专项课题”分重点资助、一般资助和经费自筹三类,重点资助课题每项2万元,一般资助课题每项1万元。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本次获立项重大招标课题和重点课题,可以申请后期经费资助。
四、申报
(一)申报数量
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方式,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我校共推荐上报20项,其中专项课题14项(教育招生考试、教育扶贫、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育与艺术教育各2项,创新创业教育、外语教育教学各3项)。
(二)申报材料
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2017年2月13日报送至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招标申请•评审书》(1份原件、5份复印件)。
2.《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1份原件、3份复印件)、《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活页》(4份匿名)。
3.《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
4.经学校评审后推荐上报项目的还需要登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填写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账号、密码及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所有材料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pjb@tsmc.edu.cn。
五、注意事项
1.重大招标课题原则上不超过3年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原则上1-3年内完成。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报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两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
(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课题申报。
(3)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本次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者,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者,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5)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未尽事宜请联系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联系电话:6229805,或登录http://jky.sdedu.gov.cn/index.php?a=lists&catid=28,查看《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
教务处
2016年12月26日
2016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十三五”课题申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