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将制定因公临时出国(境,含港澳台)的2017年度计划。请各单位及时统计需赴国(境)外交流的个人及团组情况,以便学校整体计划的上报。
1、凡享受学校待遇、出国经费由学校或政府承担的出国任务均属因公出国(境)。
2、凡2017年参加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和访问学者项目的教师须纳入年度计划申报。
3、2017年由中央的部、委、办、局及山东省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双跨团组,若邀请我校人员参加的也纳入年度计划申报。
4、所有出国(境)的计划须由教师所在单位负责申报。
5、各部门在2017年部门财务预算中将“出国交流经费”单独列出,访问学者或个人出国参会者除外。
6、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16年12月30日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wsb@tsmc.edu.cn,同时将纸质版送至行政办公楼214房间。
7、凡未按规定报送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单位,学校将无法为其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
国际合作处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