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7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2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做好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工作,根据国外需求,国家汉办于近日发布了《关于组织2017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函》,山东省教育厅负责我省的人选推荐工作。现将《关于推荐2017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鲁教外处函【2016】48号)以附件形式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教师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于规定日期前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我处(校本部行政楼214房间)。

国际合作处

2016年11月02日

关于推荐2017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pdf

文件类型: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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