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留学生英语授课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3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校留学生英语授课工作,加强留学生英语授课教师师资管理,根据《泰山医学院留学生英语授课师资管理办法》(泰医办字【2015】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留学生英语授课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正在承担或有意承担留学生英语授课任务的教师。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留学生教学工作,认真履行教师职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敬岗爱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教风。

2、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教学环节,能够熟练系统地用英语讲授基础课程或专业课程,课堂教学效果良好。

3、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若英语授课水平突出,可适当降低职称要求。

(2)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填写《泰山医学院英语授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10年1月以来,学校公派外出学习半年以上、所在学科专业有留学生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报名。

2、单位推荐。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核实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材料,审核汇总后,统一将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到国际教育学院,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泰山医学院留学生英语授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

(3)本专业英文教案或讲义一式三份(应不少于2学时);

(4)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5)最高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国际教育学院审核申报人员的有关材料,将审核结果报送人事处,确定参加能力测试人员名单,组织留学生全英语授课师资资格认定委员会对申请留学生英语授课资格认定的教师进行英语授课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包括1分钟英文自我介绍、10分钟试讲(自备课件和教案)、主考提问三部分。

免试讲条件:

①校级及以上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负责人;

②参加过校级及以上留学生教学示范课的教师;

③获得校级及以上留学生授课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的教师;

④获得留学生英语授课校级及以上表彰的教师;

⑤参加留学生英语授课理论教学,累计完成两学年教学任务,且每学年所承担理论课程占本门课程的1/3以上学时,教学效果良好,目前仍承担留学生英语授课工作的教师。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提出免试讲申请,经留学生英语授课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审核后,可免于试讲考核,直接进行认定。

4. 评审结果公示。

5.学校为通过认定的教师颁发《泰山医学院留学生英语授课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要求

1. 学校建立留学生英语授课教师信息数据库,对已认定的教师实行动态管理。留学生英语授课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五年后需重新进行考核认定。

2.各单位需填写《泰山医学院留学生英语授课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与以上材料于10月12日前,统一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办公室,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tygjxy@126.com

附表1:留学生英语授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文件类型: .doc

b4c6f9dcc810aba5d55b371b131b9e63.doc(39.50 KB)

附表2:泰山医学院留学生英语授课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汇总表.xls

文件类型: .xls

a4763cb780feea3588b95062236b1af1.xls(26.00 KB)

国际教育学院 人事处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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