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6年度本科专业设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6

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6〕4 号)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通知如下:

1、本次本科专业设置包括专业新增、调整和撤销。

2、本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参见教育在线主页面的管理文件)。

3、相关学院(部)要认真学习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附件1),同时要认真领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属本科高校限制性专业目录和预警专业目录的通知》(附件2)精神。

4、相关学院(部)应根据我校的办学定位和专业建设规划,从自身专业建设情况出发,本着突出专业特色、培养优秀人才的目标,综合师资队伍、办学条件、人才需求等因素,经过专家论证后,提出新增专业、专业调整或撤销的申请。

5、本次本科专业设置的申请材料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发到教务科邮箱(jwk@tsmc.edu.cn),待审核通过并按照意见修改后再报送纸质材料,同时报送论证报告纸质版(应包含专业发展状况,人才需求分析,现有专业师资、教学及实验条件等内容,专家论证意见的复印件以附件的形式一并报送)。

6、如有疑问,请咨询6229803。

教务处

2016年5月24日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文件类型: .pdf

e210dbfb74f1753c7283e117ea57b34e.pdf(241.73 KB)

附件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属本科高校限制性专业目录和预警专业目录的通知》

文件类型: .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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