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关于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各教学单位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选拔范围及条件请查看附件,部门需要出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推荐报告,与申报材料一起于2016年5月6日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
2016年5月3日
附件1:鲁教师处函(2016)15号.pdf
f50b98778d08a105d168f6e51b260a81.pdf(603.09 KB)
附件2: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
9f792c53e25e7eacff485e7ca13706ec.doc(35.00 KB)
上一条:关于对学生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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