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将制定因公出国(境)的2016年度计划。请各单位及时统计需赴国(境)外交流的个人及团组情况,以便学校整体计划的上报。
1、凡享受学校待遇、出国经费由学校或政府承担的出国任务均属因公出国(境)。
2、凡2016年参加国外或港澳地区学术会议和访问学者项目的教师须纳入年度计划申报。
3、2016年由中央的部、委、办、局及山东省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双跨团组,若邀请我校人员参加的也纳入年度计划申报。
4、所有出国(境)的计划须由教师所在单位负责申报。
5、请各单位于2016年1月19日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文档发送至wsb@tsmc.edu.cn。
6、凡未按规定报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单位,学校将无法为其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
国际合作处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