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补充通知》要求,我校2011-2013年度立项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均已过了研究期限。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凡立项项目到期均须验收。各单位须于2016年1月15日前完成组织验收,并于2016年1月17日前将纸质验收材料一式三份交科研处(验收证书一式五份),电子版请发至邮箱kyc@tsmc.edu.cn。
联系人:张东升;电话:6235865
科研处
2016年1月4日
附件: 验收项目清单、验收要求和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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