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项目负责人:
现转发科技厅《关于开展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http://www.sdstc.gov.cn/gggs/1000008642.htm)。科技厅决定自2015年开始,新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按照合同或任务书约定的时间节点呈交科技报告;2015年之前立项并在研的计划项目,在开展项目验收(结题)前,需呈交最终(技术)报告;只有提交科技报告并通过审核,取得“收录证书”后,才准予提交结题材料。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有关课题负责人学习相关文件材料,做好我校省级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部分培训PPT材料从泰医科技群下载。
科研处
2015年12月25日
附件:科技报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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