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生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9

经省语办批准,我校普通话测试站将对学生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2015年11月13-14日

二、测试地点:校本部物理楼一楼E1104和 E1107 (华通机房)

三、注意事项:

1、考生编号见附件一(一定记住编号),考场安排表见附件二;

2、仔细阅读考场安排,考生应于考试前两个小时到备测室物理楼二楼E1205和 E1207备考;

3、考生持身份证或学生证或校园卡(照片清晰)作为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生应熟练掌握《学生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测试操作流程》(附件三),严格按照流程操作。

5、编号0001——0800考场在E1107, 其他编号同学考场在E1104.

编号1601—1920考生13号考试,其他同学14号考试。

四、领取证书:

不再接受个人领取证书,考试结束1个月后,所有选修课学生联系任课老师领取,所有非选课考生在各自加入的普通话测试群中关注领证通知。

泰山医学院语言文字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

2015年11月普通话测试.11普通话测试.zip

文件类型: .zip

b09dcea247341a62596a2fd87f4f90ee.zip(2.09 MB)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鲁ICP备19027497号-1   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