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
做好泰安市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泰组通字〔2015〕9 号)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推荐泰安市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
一、通知及推荐范围和条件等详情请查阅附件《关于做好泰安市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泰组通字〔2015〕9 号)和《 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泰办发〔2011〕5号)。
二、每个教学单位推荐1名人
选,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不再申报。申报人员请按要求填报材料,经部门推荐后于10月13日下午报人事处。
附件:第十二批拔尖人才评选申报材料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