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档案工作条例》,按照档案管理归档要求,请各有关单位将2015年教学类档案整理规范,于9月25日前移交档案馆。
归档材料标准和要求见附件。
特此通知。
档案馆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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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jm泰山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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