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调动高等学校广大教师和科技工作者、科研组织进行科技创新、自主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加速我国教育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教育部将开始进行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自然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进步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青年奖),共四个奖种。
凡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网络推荐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先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成果登记的相关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申报奖励时登陆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5/05/1432579236174761.htm,查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5]3号〕和推荐具体要求,并于2015年7月1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网络申报,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科研处向教育厅索取。
申报材料于7月20日前报送科研处,联系人:李晓梅 联系电话6229839。
科研处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