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6

各有关单位:

新一轮省级省重点实验室遴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鼓励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研发平台建设的新机制、新模式,借鉴新型科研组织等模式,尝试法人实体、企业化运作、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等新型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模式,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多种模式联合组建实验室,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

2、体现以人为本。吸引、凝聚高层次人才与团队,围绕国家杰青、省杰青等高层次人才或团队搭建开放式的公共研发平台。

3、培育新兴产业。顺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趋势,围绕前沿、交叉、边缘学科发展,开展基础研究和前瞻性共性技术研究,为引领、催生战略性新兴产业奠定科技基础,抢占发展先机。

4、关注社会民生。 围绕环境治理、公共安全、医药卫生等重大社会公益需求和重大科技问题,深入开展具有前瞻性、基础性的应用基础研究,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科技支持。

5、促进转型升级。符合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急需,围绕传统制造业凝练科学问题及创新链条的瓶颈问题,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强化技术改造,进一步巩固提升我省传统产业发展优势,促进全省工业转型升级。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详见附:1)所列基本条件

2、具备高层次人才及研究团队。依托高校院所申报实验室,应有“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等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或“泰山学者”等省人才计划入选者。

3、开展协同创新。通过产学研合作,建立校企、院企实质性合作关系,形成较完备的产业创新链。

对运行2年以上或得到国家有关部委支持的部门、市级重点实验室优先考虑。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1、采取主管部门推荐方式,每个主管部门推荐不超过5家。

2、具备条件的单位填报《山东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书》(详见附:2),打印8份简单装订(勿用塑料封面,另附证明材料1份)并加盖公章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3、我校主管部门山东省卫生厅要求材料上报时间为6月10日,我校要求材料上报时间为6月8日17:00之前,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报告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实验室名称、凝练的研究方向不能与已有省重点实验室重复。申报实验室应命名为“山东省×××(技术领域或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技术领域或研究方向要规范、简练,力戒宽泛、分散。

2、申报时可对现有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做适当调整,集中依托单位精华力量,但严禁拼凑材料申报。

3、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建设经费的到位情况,以其每年下达的经费预算和实验室实际进账数额为依据。

联系人:李福荣; 联系电话:6229839

科研处

2015年6月6日

附件1:《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7fdb47c96960e9957fb34b098129cebb.doc

文件类型: .doc

7fdb47c96960e9957fb34b098129cebb.doc(31.50 KB)

附件2:《山东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书》95cd4250a22eb0461008f69d1ecc6e6b.doc

文件类型: .doc

95cd4250a22eb0461008f69d1ecc6e6b.doc(118.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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