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泰安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2015年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结合泰安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注重实绩实效,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重点支持短平快应用类型的项目,纯基础性、软科学项目不予支持。
2、项目研究期限最长为一年半,即从2015年6月-2016年12月。
3、申请经费应为3000或5000元。
4、重点支持本科生,少量支持研究生;原则上申报人应为在校大二或大三的学生。
5、有在研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二、申报程序
1、各院部推荐。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各院部要严格按照限额(见附件)、申报要求和《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要求向学校推荐优秀项目。5月5日15:00前各院部将申报材料报科研处,所交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申报书中申请人姓名、所在院系、导师姓名均以***代替;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院部公章),汇总表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
2、学校评审推荐。经学校评审推荐、公示后,科研处通知各院部推荐项目名单,各院部第二次收申报材料。
3、提交最终上报材料。各院部第二次交材料的时间为5月12日16:00前。所交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作为附件材料钉在每一份申报书之后。
三、关于结题
在申报新项目的同时一并清理逾期未结题的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凡未结题的项目在5月12日16:00前将结题材料提交本院部(结题材料模板见附件)。
四、所有材料均须按时由各院部统一提交,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东升;电话:623586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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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