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泰安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13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泰安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推荐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泰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关于改进泰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办法与条件

(一)申报、推荐办法

1、泰安市科学技术最高奖试行单位推荐和同行专家提名推荐。

①推荐单位:由下列单位推荐:各县(市、区)科技局;泰安高新区科技局,泰山景区科研所;市直部门、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②可由2名以上同行业专家(两院院士或省、市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提名推荐。

2、泰安市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由下列单位推荐:

各县(市、区)科技局;泰安高新区科技局,泰山景区科研所;市直部门、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二)申报、推荐条件

1、泰安市科学技术最高奖

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在我市市域内从事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工作,并仍然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

②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技术发明、技术创新,为促进科技进步和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③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未获奖的候选人不得推荐;

④泰安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的候选人必须经过候选人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且无异议。

2、泰安市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推荐项目除符合《泰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推荐项目应当于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②列入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或结题通过后方可推荐;

③推荐项目不得重复使用已获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论文论著等支撑材料;

④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未获奖的项目,2015年度不得再次推荐;

⑤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2014年度市科学技术一、二等奖前两位获奖人员2015年不得申报;

⑥推荐泰安市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必须是经过省、市科技成果登记项目,已取得登记号(见附件1);已授权发明专利,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评价意见的项目,可直接申报市技术发明奖。

⑦医疗卫生类基础研究(含动物实验)项目,在公开出版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医学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不少于4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文章1篇以上方可申报;医疗卫生类药品、制剂项目须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注册批准证明文件;

⑧符合上述条件的推荐项目均应为经过项目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5个工作日公示,且无异议的项目。

二、申报、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推荐材料

市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电子版材料:申报泰安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直接填写《泰安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推荐书》发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邮箱。申报泰安市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通过泰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及科技成果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和上传;《支撑技术创新点的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附件3)、《支撑技术创新点的主要论文、论著目录》(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邮箱。

泰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及科技成果管理系统可以从市科技局网站登录,或者从http://218.59.204.137:2011/直接登录。

2、纸质版材料:

(1)泰安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纸质材料由《泰安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推荐书》及附件合订成册。

附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论著;②他人引用的代表性引文、论著;③知识产权证明;④重要获奖证书;⑤申报人学历、学位证明。

(2)泰安市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纸质材料,由市科学技术奖励及科技成果管理系统打印生成。与《支撑技术创新点的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附件3)、《支撑技术创新点的主要论文、论著目录》(附件4)以及所有附件材料合订成册。

附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①三家以上应用证明原件(附件2),其中医疗卫生类基础研究项目可不提供应用证明;②《支撑技术创新点的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及其主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发明专利需提供权利要求书首页);③《支撑技术创新点的主要论文、论著目录》及其主要论文、论著证明材料(复印件);④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化肥、压力容器、医疗器械、通信设备等项目。许可证审批时间在2014年3月31日之前;⑤国家法定机构的检测报告。

(二)申报、推荐和报送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细致、准确地填写申报材料;各推荐单位要有大局、责任意识,切实把好第一关;材料一经盖章报送,不得更改项目完成人及顺序等。

2、推荐截止时间: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7日。纸质初评材料一份于2015年5月11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人:李晓梅 联系电话:6229839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36-5320017

科研处

2015年4月13日

附件1 2014年度泰安市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7b11ec0e64f76b4c540d7383cdbc199a.xls

文件类型: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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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应用证明(样式)569045b70bc822cac4906298b0015843.doc

文件类型: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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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支撑技术创新点的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aff44b6f4d47e269e6bfb643f8b42af1.xls

文件类型: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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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支撑技术创新点的主要论文、论著目录c35130cb9455c2e1890447d56f36fb98.xls

文件类型: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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