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5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二、申报方式
今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名额分配见各单位邮箱。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2、各单位申报的科技计划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资助经费项目中,项目负责人年龄在40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项目须分别不少于申报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二。。
3、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查新证明原件,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好齐鲁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和阐发的批示精神,对于法治理论和山东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研究,择优推荐申报。
5、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6、推荐上来的项目负责人需同时申报今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否则不能推荐到学校。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A)》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B)》,申报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申请书可从附件中下载,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B表中附件材料的个人信息一律涂盖)及电子版(转换为PDF)交院部。
2、各有关单位须填写《2015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和《2015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连同项目申请书一并由专人报送,同时将《汇总表》和《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kyc@tsmc.edu.cn。
五、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2015年3月9日上午,过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已经推荐申报2015年度其他各级各类限项申报项目的申报人不得申报;有教育厅在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2、教育厅在受理新申报项目的同时将对在研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清理和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对承担的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填写在研项目汇总表,并在报送项目材料时一并上报,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同时报送在研项目进展报告和完成项目结题报告(应用型项目应提交验收申请和验收报告)。延期结题项目应提交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原因,提出结题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年)。不提交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或延期申请的单位不得申报2015年项目。
联系人:张东升,李洪爽、张智伟;电话:6235865。
科研处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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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材料.rar(2.89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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