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将制定因公临时出国(境)的2015年度计划。请各单位及时统计需要赴境外交流的个人情况,以便学校整体计划的上报。
1、凡享受学校待遇、出国经费由学校或政府承担的出国任务均属因公出国(境)。
2、凡2015年需赴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参加学术会议的教师必须纳入年度计划申报。
3、凡2015年参加由中央的部、委、办、局及山东省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双跨团组,若邀请我校人员参加的也必须纳入年度计划申报。
4、所有出境的计划须由教师所在单位负责申报。
5、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15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表》(详见附表),并于2014年12月30日前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同时报送国际合作处。
6、凡未按规定报送2015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单位,学校将不为其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 7、报送因公出访计划不代表申请出访指标。联系电话:6229956 E-Mail: wsb@tsmc.edu.cn 附件:2015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表
国际合作处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