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13-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本年度,泰山医学院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丰富信息公开方式,规范重点信息公开,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为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写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并落实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扎实有序地推进全校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健全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学校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体制,各责任单位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方法
学校将校园网作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平台,并充分利用校报、学校网站、微博等信息传播媒介,积极、主动地发布信息。2014年,“泰山医学院信息公开网”网页建成,该网页将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窗口。目前,泰山医学院主页、新闻网、官方微博、《泰山医学院报》等已成为学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
(三)规范做好重点信息公开
在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学校本年度对招生工作、财务工作方面的信息公开做了进一步的规范。
1.招生信息公开
本科生招生。学校在教育部阳光工程“六公开”的基础上加大公示力度,通过招生办网站、宣传材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原则等。学校网上录取结果及时在招生办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招生录取工作纪律,对招生人员进行培训,对招生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招生监察工作“六不准”和“六条禁令”纪律要求,规范操作,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严防因工作失误造成考生利益受损。学校同时加大和完善招生信访服务体系,向社会公布信访申诉电话,安排录取期间全天值班,由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过程并受理考生及家长的信访申诉,努力做到快速反馈,耐心解释,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在招生期间,反映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对招生政策误解所造成的,所有问题均已得到及时、妥善回复,至今没有遗留问题。泰山医学院本科招生在实施“阳光工程”中的作法和实践受到社会和考生家长的好评,维护并进一步提高了学校在社会上的良好声誉。
研究生招生。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单科成绩和总分、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总成绩和录取专业等信息。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处每年年初向学校党委会汇报年度预算执行、年终决算、以及下一年度经费预算建议,经党委会同意后提交教代会。学校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等通过学校网站、学校文件等方式进行公示。
(2)学校开通财务查询系统,及时公布相关财务信息,通过此系统,各部门、单位可及时了解部门经费的收、支、余等详细信息;教职工可查询工资发放详情,科研经费到账、报销和结余情况;学生可查询学费缴纳等情况。
(3)认真执行收费政策,收费行为规范。学校严格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关于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47号)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每年进行《收费许可证》年检。坚持收费公示制度和收费许可制度。在收费现场、学生公寓等场地张贴收费公示牌,财务处网页列示收费公示栏,将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违规收费投诉电话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 、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共15类:学校概况、发展规划、规章制度、考试招生、学生管理、就业工作、教学管理、师资队伍、科研管理、财务与审计、图书与实验设备管理、资产管理与基本建设、校园安全、国际合作与交流、其他。
2.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本学年全校主动公开信息3218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量占70%以上。各部门和学院(部)也通过本单位网站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3.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历史、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2013-2014学年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关系学生、教职工利益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勤工助学、评奖评优、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招聘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信息;学校重大资源情况;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4.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我校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院系网站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校报、各类手册、报表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校内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4)其他形式:通过新学期工作布置会、教代会及相关专题会议等形式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通过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及时有效的受理、答复师生和社会公众信息公开申请,履行告知义务。一年内,无依申请公开情况,均为主动公开。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有关举报情况
因学校信息公开较为及时,此项工作深受校内外学生、家长、老师及各界有关人士的好评。
对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主动公开的信息均经过认真审查,做到公开的信息不影响学校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截止目前,无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目前,在学校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一些单位在思想认识上略有偏差,重视程度各不相同,实施情况不够均衡;有的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下一学年,学校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组织全校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过程公开。进一步推进对学校办事程序和重要事项的过程公开,促进校务公开工作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使学校教职工在民主治校中有更大的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3.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