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我校独立办学四十周年校庆活动已圆满结束。校庆活动从计划、筹备、布署到活动实施、庆典、总结,形成了大量的宝贵资料,有文件材料和校友名录、院志、画册、特刊、活动指南、学术活动安排等相关宣传材料,以及照片、声像、实物等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山东省档案工作条例》,按照我校《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现对校庆活动中形成的相关材料予以收缴归档。收缴归档要求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同时移交学校档案馆。
请各部门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布置落实,于11月30日前将档案资料移交学校档案馆,以确保学校独立办学四十周年校庆活动历史史料完整归档。
院长办公室 档案馆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