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下半年固定资产常规清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1

各部门、各单位:

上学期我校对基础医学院、药学院、临床学院(附属医院)、化工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生物科学学院、成教学院、团委、学工处、总务处(物业中心)等10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资产常规清查。在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配合及认真落实下,顺利完成了清查工作。通过此次清查对各部门、各单位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理顺,对出现的问题做了集中改正,确保了国有资产发挥最大效益。

经研究决定,本学期对护理学院、口腔学院、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生命科学研究中心、实践教学部、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处、研究生部、科研处、工会、国资处等11个部门和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国际合作处、研究生部、科研处、工会、国资处10月31日前结束。护理学院、口腔学院、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生命科学研究中心、实践教学部、国际教育学院11月30日前结束。由于本学期末要上报本年度资产报表,所以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科学协调、合理布置、积极配合,确保本学期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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