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教学档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5

各部门、各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档案工作条例》,按照档案管理归档要求,请各有关单位将2014年教学类档案整理规范,于9月25日前移交档案馆。8jm泰山医学院

归档材料标准和要求见附件。8jm泰山医学院

特此通知。8jm泰山医学院

8jm泰山医学院

档案馆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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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型: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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