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档案工作条例》,按照档案管理归档要求,请各有关单位将2014年教学类档案整理规范,于9月25日前移交档案馆。8jm泰山医学院
归档材料标准和要求见附件。8jm泰山医学院
特此通知。8jm泰山医学院
8jm泰山医学院
档案馆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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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举行2014级新生开学典礼暨军训汇演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案、试卷进行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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