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本学期处级干部听课记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14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泰山医学院加强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见》(泰医办字[2003]2号)文件要求,处级干部需每学期每人听课至少8学时,现收集本学期听课记录,请各职能部门于2014年9月14日前报送教务处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各学院(部)领导干部听课记录由本部门收集存档。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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