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暑假期间学生住院报销的有关说明
发布日期:2014-07-18

各二级学院:

山东省已实施省内医院跨地区医保联网结算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97家医院实现跨地区联网结算。城镇居民医疗报销额度日益提高,报销程序也更加严谨,现将2014年暑假期间学生因病到医院住院治疗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省外医院

省外生源或山东省生源学生因病情需要到省外医院住院治疗的,应到公立医院诊治,所住医院应为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非定点医院不能报销。

报销程序:先自行缴费住院,出院后在开学两周内携带相应材料到学工处资助中心办理报销手续,由泰安市医保处手工结算报销。所需材料为:住院病历复印件(全套,盖章);住院费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总明细(盖章,非每日清单);《急诊住院备案表》一份(见附件一);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农行卡号)。

二、省内非联网医院

到山东省内医院住院治疗的学生,需先确认该医院是否为联网医院(见附件二)。省内非联网医院报销程序与省外医院相同。

应到公立医院诊治,民办医院应为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非定点医院不能报销。

三、省内联网医院

省内联网医院名单见附件二(截止至7月8日已联网医院名单)。在联网医院住院治疗的报销程序与前两者完全不同。

报销程序:住院前或入院当天填写《急诊住院登记表》,与学校学工处资助中心或泰安市医保处联系办理联网手续,获得“联网备案号”后凭借该备案号到所在医院医保科办理联网手续。住院期间费用需个人垫付,待出院时由医院联网结算,将报销款退还学生本人。如果学生在出院前没有办理联网手续,缴费出院后将不能报销,所有医疗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以上为假期住院治疗报销说明,请务必通知全体学生了解报销程序,以便学生及时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已确定在假期中住院治疗的学生,可以在7月14日前到学工处资助中心领取《急诊住院登记表》,提前办理联网手续。7月17日以后出现住院治疗需要的学生,请自行下载《急诊住院登记表》(附件一),并致电泰安市医保处6265926办理联网手续,在开学两周内将填好并盖章的登记表补交至学工处资助中心。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工处资助中心6229971。

附件: 1、急诊住院登记表

2、省内联网医院名单

3、泰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说明

学工处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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