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2

各有关单位:

泰安市人民政府2013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已经启动,为组织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必须是调研报告或其他调研成果,文字一般不超过6000字,专著、领导讲话、总结、文件、会议材料、软课题研究和理论研究文章等文体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参评成果限定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完成的调研成果。

三、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四、调研成果评选的主要依据是进入党委、政府决策的层次和程度,原则上所有获奖调研成果都不同程度地进入党委、政府决策。申报一等奖的调研成果至少要符合以下四项标准中的一项:一是依据该调研成果,党委、政府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二是对该调研成果,党委、政府的相关会议提出了推进意见,或者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作出了进一步推进的批示;三是依据该调研成果形成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四是对该调研成果,副厅级以上领导作了肯定性批示。申报二等奖的调研成果至少要符合以下三项标准中的一项:一是党委、政府的领导同志对该调研成果有肯定性批示;二是该调研成果被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或领导讲话吸收;三是该调研成果在市级以上的报刊发表。申报三等奖的调研成果至少符合以下两项标准中的一项:一是该调研成果被党委、政府的有关会议、有关文件或领导讲话吸收;二是该调研成果被有关报刊发表。

五、申报人需填写《泰安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申报表填写要规范准确--用全称或规范简称,成果题目、作者及完成单位要与参评成果正文一致),打印后与参评成果装订成册,一式十二份;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kyc@tsmc.edu.cn)。

六、申报材料于2014年7月8日前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李晓梅,联系电话:6229839。

科研处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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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型: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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