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师生的创新企业及创业团队参加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东赛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4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4】123号)及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东赛区)系列活动的通知》(鲁科函【2014】6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师生的创新企业及创业团队的参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类型及条件

大赛分团队组和企业组两种类型。

(一)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时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六个月内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参赛企业应为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生物医药等特殊行业可适当放宽;

3、 2013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二、比赛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6月30日,参赛企业、团队登陆“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或“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东赛区)”网站(http://cxcyds.china-zibo.com/)报名注册,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

参赛企业按电子信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6个领域进行分类。

(二)山东分赛区的比赛

1、初赛

时间:7月11日-7月25日。

组织专家、评委通过网络进行评审。企业组每个领域产生前50名企业进入复赛,团队组产生前50名进入复赛。

2、复赛

时间:7月26日-8月10日。

企业组比赛设在淄博,采用8分钟企业陈述+ 12分钟现场答辩(8+12)的模式进行,每个领域产生前15名企业进入决赛。

团队组比赛设在青岛,采用“8+12”的模式进行,产生前15名企业进入决赛。

3、决赛

时间:8月15日-8月25日。

企业组采取“10+20”的模式进行现场答辩,每个领域产生前6名企业,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行奖励。

团队组采取“8+12”的模式进行现场答辩,产生前六名企业,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行奖励。

三、支持政策

1、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东赛区)决赛产生的优胜企业将晋级参加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的优秀企业和团队,将进入科技部备选项目库,由国家科技计划给予优先支持,并有望获得大赛合作银行的授信、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产权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在并购、股改和上市方面的培训及创业导师的辅导。

2、进入山东赛区决赛前50名的企业,将获得省、市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3、进入山东赛区复赛的企业,将在下年度泰安市科技发展计划中予以优先支持。

四、其他事项

有意参赛的师生可先到科研处报名。

其他事项,可联系泰安市科技局高新科。联系人:李宁,联系电话(传真):6991149。

科研处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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