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清明节4月5日(星期六)放假,4月7日(星期一)不再补休,照常上班,该假期调至5月2日。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春季集中灭鼠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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