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工会分会: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山东省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召开第七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九次会议。
一、时 间:三月十四日至十五日上午
二、地 点:图书信息楼学术报告厅
三、与会人员:双代会代表、特邀代表(部分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列席代表(不是正式代表的在职副处以上干部、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
四、会议的主要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
(二)审议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
(三)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书面)
(四)王长松书记讲话。
请各代表团按照通知要求,通知每一位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同时,安排相关人员于三月十一日到校工会领取会议材料。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校工会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