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8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重点

1、2014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2、高校科研计划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其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报方式

今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名额分配见各单位邮箱。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2、各单位申报的资助经费项目中,项目负责人年龄在40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科技计划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须分别不少于申报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二。

3、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查新证明原件,防止重复和低水平研究。学校评审推荐之后查新。

4、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项目完成率连续两年低于30%的院部系。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相关表格可从附件中下载。

2、各有关单位须填写《2014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和《2014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连同项目申请书一并由专人报送,同时将《汇总表》和《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kyc@tsmc.edu.cn

五、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2014年2月17日上午;报送地点:天外村校区基础医学院333室。过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已经推荐申报2014年度其他各级各类限项申报项目的申报人不得申报;有教育厅在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2、教育厅在受理新申报项目的同时将对在研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清理和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对承担的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报送在研项目进展报告和完成项目结题报告(应用型项目应提交验收申请和验收报告)。延期结题项目应提交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原因,提出结题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年)。不提交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或延期申请的单位不得申报2014年项目。

联系人:张东升,电话:6235865

科研处

2014年1月8日

附件:申报2014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材料

16ef6d316b5171bdc263f94b7d67eb94.zip

文件类型: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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