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泰山医学院第七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九次会议的预备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2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山东省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召开第七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九次会议。

一、时 间:二○一四年三月中旬

二、地 点: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三、与会人员:双代会代表、特邀代表(部分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列席代表(不是正式代表的在职副处以上干部、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

四、会议的主要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

(二)审议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

(三)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书面)

(四)学校提交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王长松书记讲话。

另外,按照《泰山医学院二级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请各学院(部)分党委、党总支于学校教代会之前召开本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并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参照学校教代会议题)提前报校工会(电话6222224,邮箱gh@tsmc.edu.cn)。

请各代表团按照通知要求,通知每一位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扎实做好每项筹备工作。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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