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09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2013]2号)要求,现把相关申报问题说明如下:

一、申报的学科专业

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医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为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2014年将重点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医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方式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网址为http://cmegsb.cma.org.cn。在实行网上申报的同时,仍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否则视为无效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为准,新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中“授课教师签字栏”须有授课教师亲笔签名。

三、申报方法及程序

(一)国家级项目

1、申报国家级新项目,网上申报的同时,填写纸质材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2份。

2、申报国家级备案项目,网上申报(需在项目举办后的2周内)的同时,填写纸质材料《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同时提交教材、《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考试试题、活动日程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和会场照片各3份。

(二)省级项目

1、申报省级新项目,填写《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2份。

2、申报省级备案项目,填写《2014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同时提交教材、《2013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考试试题、活动日程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和会场照片各2份。

(三)申报程序

各有关部门、单位申报的国家级、省级项目汇总后在2013年8月13前统一报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2013年举办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须于2013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备案材料报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国家级备案项目须提前进行网上申报)。

四、其他事项

(一)相关上级通知和填写表格详见附件。

(二)申报国家项目登陆网站的需用户名和密码,请与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联系。

联系人:韩子强;联系电话:1305382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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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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